华宝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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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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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8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作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查询和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凡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请务必在2025年8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关于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
A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A,基金代码:016113
C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C,基金代码:0161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8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8月16日。若截至2025年8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有关情况。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华宝基金关于华宝中证制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08月08日起增加国信证券、长江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第一创业、华福证券、财通证券、中金财富、江海证券、开源证券为华宝中证制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宝中证制药ETF发起联接A:024985;华宝中证制药ETF发起联接C:024986)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华宝中证制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赎及其他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15)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1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1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公司网址:www.kysec.cn
(18)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