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61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7日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5年8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5年8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6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5年7月27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2025年8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详见2025年8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63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
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的核准,公司以16.35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24,1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963,476.94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036,522.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5211号,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人民币7,782.43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782.43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9,193.45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782.43万元;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411.02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1,876.9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35,0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87.19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8月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可提前归还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减少财务费用,提升资金周转效率,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测算,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6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64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871.39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含利息金额188.6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因本次永久补流的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16.60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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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871.39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含利息金额188.6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占“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3.35%。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 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