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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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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证券简称:高能环境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年7月31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组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成员:

李卫国先生、凌锦明先生、张华振先生、龙少鹏先生、孙敏先生、李烨炜女士、王竞达女士、黄常波先生、刘力女士。

其中:李卫国先生为董事长,凌锦明先生为副董事长,李烨炜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王竞达女士、黄常波先生、刘力女士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王竞达女士、黄常波先生、刘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竞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上述董事会成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上述人选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等符合岗位的要求,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卫国

委员组成:李卫国、黄常波、凌锦明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力

委员组成:刘力、凌锦明、王竞达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常波

委员组成:黄常波、李卫国、刘力

(四)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竞达

委员组成:王竞达、李烨炜、刘力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聘任总裁:凌锦明先生

聘任副总裁:张华振先生、孙敏先生、张炯先生

聘任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

聘任财务总监:孙敏先生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郝海星女士

其中,张炯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上述人选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等符合岗位的要求,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详情请见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编号:2025-056)、《高能环境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58)、《高能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59)。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

1、李卫国先生简历:

李卫国,男,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2017年11月被评为最受尊敬企业家,荣登2019、2020中国百佳CEO榜单,2023年荣获安永企业家奖,现任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阳京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

2、凌锦明先生简历:

凌锦明,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厦门冠华针纺有限公司、厦门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3、张华振先生简历:

张华振,男,1976年出生,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青岛第一百盛有限公司、欧倍德(中国)管理系统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盖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2009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区域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运营板块总经理。

4、龙少鹏先生简历:

龙少鹏,男,1986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市场部经理、板块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环境治理板块总经理。

5、孙敏先生简历:

孙敏,男,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09年6月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部高级审计员,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部和战略发展部负责人,2016年4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广州七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就职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子公司总经理等职,2024年2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6、李烨炜女士简历:

李烨炜,女,1986年出生,毕业于中华女子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博天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培训经理、运营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子公司总经理。

7、王竞达女士简历:

王竞达,女,1972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至1994年9月,担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会计;1997年7月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黄常波先生简历:

黄常波,男,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中建一局基础设施部总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任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华铭时代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爱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北京市五四奖章、北京市经济技术创新标兵、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首都奥运工程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9、刘力女士简历:

刘力,女,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法学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张炯先生简历:

张炯,男,1978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1、郝海星女士简历:

郝海星,女,1981年出生,毕业于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北京创毅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588证券简称:高能环境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推选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推选凌锦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提名,聘任凌锦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总裁凌锦明先生提名,聘任张华振先生、孙敏先生、张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提名,聘任张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凌锦明先生提名,聘任孙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议案四至议案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如下:经核实,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上述人选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等符合岗位的要求,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针对议案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如下:经核实,孙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满足岗位所必须的基本条件,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郝海星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588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泽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董事凌锦明先生、吴秀姣女士、胡云忠先生、独立董事徐盛明先生、王竞达女士、刘力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李卫国先生委托刘泽军先生进行表决;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孙敏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副总裁熊辉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孙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