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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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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33 公司简称:浙数文化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68,074,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445,957.76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约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88%。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增长,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保持稳定,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化“1335”向新战略行动方案,围绕AI塑造新竞争力、打造文化新业态、布局发展新赛道,积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同时受二级市场回暖影响,公司与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持有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拓展支出及本期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回款增加综合影响。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5-047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3,353,228.68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68,074,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445,957.76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约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88%。

2. 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了《浙数文化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全票通过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浙数文化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全票通过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作为国有文化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履行资本市场责任,持续每年以稳健业绩和现金分红回馈股东,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超25亿元(含回购金额,不含本次利润分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行稳致远,公司在兼顾企业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的同时,持续对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5-050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行稳致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制定并公告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效果。202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该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评估实施效果,半年度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深化“文化+科技”融合,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锚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驱动器”的定位,以数字技术驱动数字文化,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文化产业集团。2025年,公司聚焦“文化+科技”主航道,持续深化“1335”战略行动方案,着力构建“数字文化+”“数字技术+”“数据运营+”“创新赛道”四维发展生态。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实现营业收入14.14亿元(同比增长0.09%),归母净利润3.77亿元(同比增长156.26%),扣非归母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0.14%)。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5.34亿元,归母净资产101.45亿元。

在“数字文化+”领域,边锋网络在运用AI算法优化游戏体验,持续强化精品游戏开发的同时,积极探索谷子经济等新领域新业务。战旗网络开发的“45度户外路线生成算法”通过国家网信办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成为公司第7个完成备案的大模型/算法。浙数图影与浙数文旅联合组建浙数文旅一体化运营中心,推动“浙里文化圈”与“游浙里”两大应用融合发展。

在“数字技术+”领域,传播大脑公司持续推进融媒技术产品创新,推动优质内容与智能服务深度融合,全省融媒“一张网”覆盖率达86.7%,并入选2025年度杭州准独角兽榜单。富春云科技加速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升级,投建省域文化算力赋能中心。智慧网络医院积极拓展华中市场,通过部署应用医院级生成式AI技术,赋能医院全场景业务。此外,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与浙大科技园达成合作,共建“浙数一启真产业服务中心”。

在“数据运营+”领域,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新增6个交易专区,参与发起浙江数商联盟,并承担联盟秘书处职能,同时与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联合运营钉钉数据流通中心。淘宝天下持续强化营销业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深化探索AI创意视频生产、智能工具平台等产品和服务的应用。

在创新赛道领域,公司着力提升资本运作效能,一方面加快项目退出及处置,强化风险管控与精细化投后管理,有效盘活资产、优化投资组合结构。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优质项目源,稳步推进优质投资项目储备工作,为未来发展蓄力。上半年,在杭州市397家准独角兽中,公司通过基金等方式参股投资的公司达14家,包括云深处、中昊芯英、新华智云、易思维、视芯科技等。同时,参投企业海马云、铜师傅已正式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彰显资本布局的前瞻价值。

二、优化回报机制和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

作为国有文化上市公司,公司始终积极履行资本市场责任,持续每年以稳健业绩和现金分红回馈股东,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加回购金额超25亿元,切实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2024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达3.17亿元,分红比例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61.93%,创下近十年分红比例新高。

2025年半年度,为秉承“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精神并响应前述政策倡导,持续优化回报机制,公司拟继续实施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亿元(含税)。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并将股东回报置于核心位置,不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以切实行动回馈广大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与坚定支持。

三、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以新质生产力全面赋能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紧跟市场前沿技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在数字融媒、城市智治等方面积累了深厚技术沉淀。2025年上半年,公司紧跟人工智能浪潮,旗下传播大脑公司持续升级“传播大模型”能力,陆续推出“银龄视界”“提分宝”“浙里共播”“邻里通”等AI应用产品;杭州城市大脑公司研发推出大模型一体机、超融合智能中枢系统AgentPaaS等应用产品,积极拓展“新闻+政务服务商务”业务领域。公司已有传播大模型、社会治理大模型算法等7个大模型/算法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并有文旅垂类“浙浙”大语言模型、“45度认知科学动态兴趣图谱生成算法”正在备案审核中,形成了覆盖数字融媒、城市智治、智慧医疗、数字文旅等领域的AI应用矩阵,实现AI技术势能向新质生产力的高效转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累计拥有1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家双软企业,正常存续期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4家,双软企业4家,为公司新一轮产业升级和发展注入新的驱动力量。

四、构建价值传递新范式,增进资本市场广泛认同

公司始终坚持投资者保护的理念,在投资者交流中持续拓宽渠道、创新形式、提高频次、丰富内容,保障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传递,有力推动沟通实效的不断提升,增进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切实担负起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责任和使命。以投资者关系数字化转型重构价值传递范式,构建“沟通升维一市值跃迁一权益守护”三维体系。

在沟通维度,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机构见面会、参加资本市场峰会等积极向市场传递在算力、数据、算法AI三要素领域的业务和布局,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获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与关注。在市值维度,公司锚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驱动器”的定位,上半年公司日均市值169亿元,同比增长31%,首次入选中上协“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在权益维度,公司以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扩大中小投资者沟通途径、优化信息披露质量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外披露了36份临时公告及2期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及时展现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紧跟规范运作新要求,筑牢高质量发展新基石

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持续完善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涵盖财务管理、风控、投融资、人力资源等多方面的内控体系,确保了长期以来公司运营的合规安全,公司已第九年获得上交所信披评级A。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与会议召开。共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4次,有效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充分利用“三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平台,为董事、监事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科学决策。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6月,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59项制度,按要求取消了监事会设置,并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的工作,顺应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改革方向,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六、压实“关键少数”权责利,保障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是公司治理架构的核心支柱与实现长远稳健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长期以来,公司“关键少数”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是推动公司持续成长的重要伙伴。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深化对“关键少数”群体的管理与赋能支持,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核心领域的监督约束;同时,公司不断优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年内将管理班子绩效薪酬占比明确为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经营业绩相适应,切实压实“关键少数”责任。上半年,公司在完成《公司章程》修订、优化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增补了职工代表董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围绕“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文化产业集团”的目标,战略性地引入一位人工智能领域资深专家担任独立董事,并同步在高管序列中增设首席技术官(CTO)岗位,显著提升了决策层在核心技术领域的专业视野、判断力与战略引领能力,为公司业务稳健运营、拥抱数字化及布局未来前沿技术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5-046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数文化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浙数文化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3楼306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5-048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详见已于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数文化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本次征求意见于即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下午17:00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与公司进行交流:

电子邮箱:zdm@600633.cn

联 系 人:浙数文化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311338

联系传真:0571-85058016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2025-049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3楼3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

至202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0日(周三)9:00一11:00,13:00一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

3、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进行登记;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携带相关证件和会议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董事会办公室 (310015)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1-85311338;传真:0571-85058016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