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34《龙江交通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杨建国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杨建国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10万元/年(税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关联董事邵华先生、曹春雷先生、王维舟先生、刘伟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龙江交通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36《龙江交通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同意将用于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0,408,656股回购股份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15,878,571元减少为1,305,469,915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37《龙江交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公司将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创公司”)提供的1800万元借款本金展期,展期时间为一年,原借款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签署借款期限条款变更补充协议,关联方同步展期其向龙创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的借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王海龙先生、孔德楠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38《龙江交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 14:00
(二)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一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创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产业翼”中新材料产业的落地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关联方按持股比例同步展期其对龙创公司的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孟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孟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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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孟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孟杰先生的辞职自其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成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
孟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孟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拟提名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杨建国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杨建国先生简历
杨建国先生简历
杨建国,男,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数字官(CDO)、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任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信息所所长,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创新研究院院长,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首席技术官(CTO)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并注销回购股份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8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注销因实施激励计划回购的10,408,656股公司股份,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计划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不超过1,100万股且不低于550万股公司股票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0元/股,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4,950万元。
3.2022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40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3.40元/股,最低价格为2.81元/股,回购均价为3.28元/股,使用总金额34,112,473.58元(不含交易费用)。
4.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龙江交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注销因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10,408,656股公司股份,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注销等相关事项
1.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原因
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原定考核指标已经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2.本次注销股票及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408,656股,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注销因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10,408,656股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做出同意注销回购股份与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办理股票注销与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结构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10,408,656股全部注销后,将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10,408,656股,注销后总股本为1,305,469,915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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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实际情况以本次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结果为准。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15,878,571元减少为1,305,469,915元。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审议程序及对公司的影响
1.审议程序
2025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设定的考核指标已经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一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终止暨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随着本次终止暨注销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龙江交通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创公司”)(曾用名: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800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12个月,至2026年6月11日,展期利率不变,仍为4.5675%。
● 公司与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集团”)分别持有龙创公司60%、40%股份,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龙兴集团将按持股比例同步向龙创公司进行借款展期,本次财务资助展期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由于龙创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一体两翼”战略落地达效,加速产业翼中新材料“天然石墨”产业聚焦,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龙兴集团拟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龙创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4.5675%。其中,龙江交通持有龙创公司60%股份,借款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上述借款的主要用途是为满足龙创公司经营需要,解决龙创公司缴纳采矿权出让金、土地复垦专项基金等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龙江交通关于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龙创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龙创公司提供的上述1,800万元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12个月,至2026年6月11日,展期利率不变,仍为4.5675%。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龙兴集团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龙兴集团同受交投集团控制,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财务资助类别及相关类型的交易,亦不存在与其他关联人的财务资助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龙创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龙创公司提供的1,800万元借款本金展期,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
公司与龙兴集团分别持有龙创公司60%、40%股份,因此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的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投集团(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龙兴集团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龙兴集团同受交投集团控制,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72632200D;
成立时间:2005年6月13日;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0号哈尔滨万达商业中心商务楼3栋1-9层;
法定代表人:徐钢;
注册资本:2,027,24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的规模型业务;以资源高效分质分级利用、煤炭原位开采等科研攻关为主导的创新型业务;以煤炭营销为主导的效益型业务;
股东情况: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兴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9.9亿元,负债总额21.19亿元,净资产148.71亿元,资产负债率12.47%;2024年1一12月营业收入1.6亿元,净利润0.69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龙兴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9.41亿元,负债总额20.63亿元,净资产148.79亿元,资产负债率12.18%;2025年1一3月营业收入125.92万元,净利润548.36万元。
经核查,龙兴集团资信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321057445369G;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通河小区1#楼九号门房;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7,495.22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选矿;
股东情况:龙江交通持有龙创公司股权比例为60%,龙兴集团持有龙创公司股权比例为40%。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龙创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会计度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龙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额为 3,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龙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300万元;过去12 个月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四)其他事项
龙创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显示其资产负债率为76.5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龙创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甲方: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三)借款金额:1,800万元;
(四)借款用途:缴纳2024年工农村石墨矿采矿权出让金及补充
流动资金;
(五)借款期限:24个月,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
(六)借款利率:年利率4.5675%;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龙创公司尚未签订展期补充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龙创公司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龙创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人员、财务等受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可以掌握龙创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总体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该笔资金能够及时收回,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龙创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龙兴集团对龙创公司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 4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龙创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石墨一体化产业发展以及“一体两翼”战略落地,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关联方将同步展期其向龙创公司按持股同比例提供的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王海龙先生、孔德楠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将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龙创公司提供的1,800万元借款本金展期,展期时间为12个月,原借款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签署借款期限条款变更补充协议,关联方同步展期其向龙创公司按持股同比例提供的借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龙创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产业翼”中新材料产业的落地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关联方按持股比例同步展期其对龙创公司的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将为3,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龙江交通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协议》 ;
5.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
至2025年8月26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5:00至2025年8月2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25-033、034、035、036、037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5:00至2025年8月26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 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日期:2025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崔卓玥、车德红
4.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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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