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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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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晁莉红女士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陈红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胡文波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东新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投票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及激励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源、於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55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一人。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楚义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出的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楚义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楚义轩先生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变更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楚义轩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

简历:

楚义轩 男,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处运营支持专员、企业管理处专业管理经理、组织管理科科长,公司综合管理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综合管理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楚义轩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1万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结果》,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