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48 公司简称:广钢气体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19,398,521股,扣减公司库存股371,20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9,027,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48,804,010.6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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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及修订部分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7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武汉广钢半导体电子大宗气站项目(项目具体名称最终以备案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0,345.11万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647.9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35,000万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的风险。
2、本次投资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钢气体”)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0万元超募资金实施“武汉广钢半导体电子大宗气站项目(项目具体名称最终以备案名称为准)”。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超募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按照《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部分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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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81.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91,781.46万元,已存入存管账户进行管理。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35,000.00万元投资建设武汉广钢半导体电子大宗气站项目(项目具体名称最终以备案名称为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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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武汉)有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武汉分阶段建设三套超纯制氮机及附属系统。预计项目总投资50,345.11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为供气合同生效后36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武汉广钢半导体电子大宗气站项目(项目具体名称最终以备案名称为准)
2、项目建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3、项目建设周期:供气合同生效后36个月
4、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0,345.11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647.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剩余部分以自有或者自筹资金投入。
主要建设内容为:分阶段建设三套超纯制氮机及附属系统。
5、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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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6、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备案:相关审批及备案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符合广钢气体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在电子大宗气体市场的领先地位
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打造电子大宗气体华中区域中心,对实现“广钢气智造中国芯”的使命目标,助力广钢气体打造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国内电子超纯供气领域领先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本项目实施风险可控,发展空间广阔
该项目具有可持续发展广泛空间,是公司在华中地区的重点布局。公司在电子大宗现场制气项目的资金、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具备了条件,能够保障项目的建设和后续运行管理,项目财务分析收益稳定,风险较低。
3、本项目实施具有明显的地区协同效应
追求长期、稳定、获利的业务一直是广钢气体一贯的企业发展策略。广钢气体可以利用现有的客户管理团队、项目执行团队和远程监控系统将带来更大的协同效应。
(四)主要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本项目为客户生产线配套,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行政许可办理等应依政策合法合规进行。大宗气站目前按危化品行业政策实施监管,因此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2、技术风险
本次气体项目对品控要求高,具有一定技术门槛和壁垒,在项目实际建设及后期运营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3、项目减值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若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较低及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存在一定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五)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相关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7,528,174.8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0,278,024.2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319,398,521股,扣减公司库存股371,20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9,027,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804,010.69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5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26,809,869.8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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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依据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0万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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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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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公司对可能导致生产经营出现不利情况以及可能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方利益的披露信息进行豁免披露。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豁免披露执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豁免的信息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
注2: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部分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安徽广钢电材电子大宗气站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44,074.28万元增加至53,920.0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同时,同意公司调整青岛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部分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及修订部分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规章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规章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将监事会的职权调整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及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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