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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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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2025-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中天服务 公告编号:2025-030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判决的金额:716.9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于2024年度报告中按涉案金额的40%计提预计负债629.81万元,本判决生效后增加公司2025年营业外支出87.17万元。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陆续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 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湖州中院就沈仁飞、蔡洪雄等41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作出判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案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沈仁飞、蔡洪雄等41名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湖州中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相关案件已审理终结。

二、本案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详细披露了沈仁飞、蔡洪雄等41名投资者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判决情况

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向原告沈仁飞、蔡洪雄等41名投资者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合计716.98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1、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

2、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规定,以及参考该等案件历史赔付比例,公司已于2024年度报告中按涉案金额1,574.53万的40%计提预计负债629.81万元;本判决生效后,增加公司2025年营业外支出87.17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案件《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