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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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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兰馨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注: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元祖股份关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馨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兰馨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馨管理”)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收到兰馨成长与兰馨管理的通知。兰馨成长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兰馨管理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38,200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47%变动至5.00%。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线的整数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规定,元祖股份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兰馨成长及兰馨管理)》。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 月9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元祖股份

股票代码:60388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851(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天河城东塔楼第24层01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兰馨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壹号D座2门11层K78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天河城东塔楼第24层01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祖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元祖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JHX52B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851(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基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6,53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天河城东塔楼第24层01单元

合伙人:天津兰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兰馨成长的股权结构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公司名称:兰馨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3260428Y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壹号D座2门11层K78

法定代表人:何一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6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天河城东塔楼第24层01单元

主要股东:兰馨亚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兰馨成长及兰馨管理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兰馨成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基培先生为兰馨管理的执行董事,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元祖股份关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拟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兰馨成长持有公司股份8,3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本次权益变动后,兰馨成长持有公司股份7,700,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兰馨管理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权益变动后,兰馨管理持有公司股份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本次权益变动后,兰馨成长与兰馨管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3,138,277股减少至12,000,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47%减少至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兰馨成长与兰馨管理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7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元祖股份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_____________

李基培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兰馨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何一岚

年 月 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_____________

李基培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兰馨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何一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