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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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主要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亦将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章节及描述;同时统一表述,将阿拉伯数字统一为中文,将“或”及“或者”统一为“或者”;修订时因条款增加、删除、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及修订内容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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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