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08月0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03月28日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2025年03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04月25日发布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最新修订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治理要求,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相关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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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删去原“第七章 监事会”的全部内容,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因本次修订相应对公司章程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公司法》,将“或”调整为“或者”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设监事会。因此公司章程(修订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失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修订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8月09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5年08月0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6名为非独立董事(含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向股东会提名(以姓氏笔画为序,下同)王勇先生、乔银平先生、陈术宇先生、吴改先生、董春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洪彬先生、蒋琰女士、蔡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蒋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获取的相关资料,除以下表格中列示持股数量的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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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王勇先生、乔银平先生、陈术宇先生、董春英女士在控股股东和/或其控股、参股公司任职以外,其他各董事候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的兼职不影响其履行本公司董事的职责。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其中洪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蒋琰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蔡旭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
根据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8名董事候选人均未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4.2.2 条、第 4.2.3 条以及公司章程所列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本次提名的8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红春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将与股东会选举出的其余8名董事一起组成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8月09日
(下转1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