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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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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一04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力先生;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206.790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87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600.555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97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606.235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897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90.825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439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人,根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韩力先生、吴建新先生、王懿先生、赵文浩先生、朱贵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韩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71.556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5.59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26%。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2选举吴建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71.6059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5.641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36%。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3选举王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58.809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42.844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38%。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4选举赵文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29.358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13.39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91%。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5选举朱贵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28.808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12.8434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976%。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的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根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肖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71.755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5.79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6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2选举马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25.858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09.893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61%。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3选举施炳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18.728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02.76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72%。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审定独立董事肖潇,马静,施炳丰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后),按季度平均发放;其余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无薪酬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18,184.93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9%;反对:20.08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弃权:1.78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7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68.965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7%;反对:20.08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弃权:1.78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7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85.67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反对:19.44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1.68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69.705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1%;反对:19.44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8%;弃权:1.68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5、关于制定暨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由本次股东会股东进行逐项表决,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5.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5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2%;反对:157.34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2%;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9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67%;反对:157.34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3%;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5.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4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1%;反对:157.35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3%;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8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65%;反对:157.35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5%;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5.03《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047.72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157.67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0%;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76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98%;反对:157.67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12%;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5.04《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8,047.93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5%;反对:157.46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9%;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97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42%;反对:157.46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68%;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5.05《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047.22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6%;反对:158.42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1%;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26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94%;反对:158.42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8%;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5.06《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047.73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157.91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3%;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77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00%;反对:157.91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2%;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5.07《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047.48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50%;反对:158.16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7%;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52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48%;反对:158.16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4%;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5.0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5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1%;反对:157.59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6%;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9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67%;反对:157.59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5%;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5.09《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5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2%;反对:157.34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2%;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9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67%;反对:157.34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3%;弃权:1.3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5.1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47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1%;反对:157.6031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6%;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8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65%;反对:157.603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7%;弃权:1.14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78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84.92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9%;反对:20.08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弃权:1.7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68.955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5%;反对:20.08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弃权:1.790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一04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本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力先生主持;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韩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察,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肖潇女士、施炳丰先生、朱贵营先生,其中肖潇女士、施炳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肖潇女士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施炳丰先生、马静女士、韩力先生,其中施炳丰先生、马静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施炳丰先生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静女士、肖潇女士、吴建新先生,其中马静女士、肖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马静女士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韩力先生、吴建新先生、肖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赵文浩先生、陈力女士,其中肖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韩力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察并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建新先生为公司总裁,吴建新先生的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察并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昱成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章其强先生、陈林先生、赵文浩先生、张立宏先生、邢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察并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林冬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察并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章其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章其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盛通路8号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zhangqq@stfm.cn

7、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察并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洪学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洪学超先生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洪学超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察并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陈鸣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鸣迪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陈鸣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盛通路8号

联系电话:0513-83333645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chenmd@stfm.cn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047)。

9、关于制定暨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新制定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制定及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2025年8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定暨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048)。

三、备查文件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一04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近期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同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韩力先生

非独立董事:韩力先生、吴建新先生、王懿先生、赵文浩先生、朱贵营先生

独立董事:肖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陈力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肖潇女士,马静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施炳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肖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潇女士

委 员:施炳丰先生、朱贵营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施炳丰先生

委 员:马静女士、韩力先生

(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静女士

委 员:肖潇女士、吴建新先生

(四)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力先生

委 员:吴建新先生、肖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赵文浩先生、陈力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吴建新先生

常务副总裁:吴昱成先生

副总裁:章其强先生、陈林先生、赵文浩先生、张立宏先生、邢懿先生

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

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章其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章其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盛通路8号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zhangqq@stfm.cn

四、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洪学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洪学超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审计管理经验均具备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鸣迪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鸣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陈鸣迪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盛通路8号

联系电话:0513-83333645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chenmd@stfm.cn

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玉海先生、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孙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任期届满离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陈力女士、马冬梅女士、沈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三人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因任期届满,公司原副总裁缪宁先生、李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事务,二人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人未持有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韩力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TURRAMURRA HIGH SCHOOL及麦考瑞大学MACQUARIE UNIVERSITY本科学历。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津西集团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津西集团总经理助理,2013年3月至今任中国东方集团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津西集团常务副总裁,2018年12月至今兼任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7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力先生为中国河北省第十二届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及共青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曾荣获“企业品牌建设特殊贡献人物” “和谐中国2012年度影响力人物一一中国节能环保领域十大创新标兵”“河北杰出企业家”“2020中国企业人教育巨擘奖”“河北省青年创业奖”“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青年五四奖章”“新时代冀青之星2020年五四特别奖”“新时代冀青之星标兵”等荣誉称号。

韩力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年8月8日,韩力先生通过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695.7283万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0.000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1年7月起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1988年10月起任启东阀门厂厂长助理、副厂长,1992年8月起任启东阀门厂厂长,1998年3月起任启东市机电工业公司经理,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至2019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吴建新先生为中国江苏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是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是国家科技部专家库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曾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中国好人”“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江苏省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诚信之星”等荣誉称号。

截至2025年8月8日,吴建新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4,111.1592万股,与公司副总裁吴昱成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懿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云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8月至2021年3月兼任优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齐集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湖州观自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兼任你好世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2021年3月任云毅国凯(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山东嘉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0月起任东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起任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8月8日,王懿先生通过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0636万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80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赵文浩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月至2009年8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员;2009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助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质检处副处长;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任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煤炭部副部长;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2年1月至今兼任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兼任唐山瑞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5年8月8日,赵文浩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0.050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文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贵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10年7月任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诸城车辆厂财务科长;2010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任青岛融逸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25年8月8日,朱贵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贵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肖潇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金融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会计学博士。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商学院科研助理、助教;2016年7月至2025年1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为武汉大学访问学者。

截至2025年8月8日,肖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静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世界经济学博士。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任广西大学教授;2019年2月至2025年4月任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7月至今任南开大学讲师、副教授。

截至2025年8月8日,马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施炳丰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8月至1990年12月任北京商学院教研室主任;1990年12月至1998年2月任国家商务部主任科员、部门长;1998年3月至2019年1月任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今任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截至2025年8月8日,施炳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施炳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施炳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吴昱成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美国康奈尔大学Johnson商学院金融MBA双学位,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江苏省青年商会副会长、南通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南通市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执行会长、启东市青年商会执行会长。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专员,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电气临港重型装备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服务部部员,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12月至今兼任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兼任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至今任神通半导体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5年3月至今兼任唐山瑞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5年8月8日,吴昱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总裁吴建新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昱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其强先生:章其强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经济师。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部长,2018年1月至今兼任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神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兼任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兼任唐山瑞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5年8月8日,章其强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24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章其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林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任技术中心实验室主任。2016年9月至2022年3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2025年8月8日,陈林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4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文浩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月至2009年8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员;2009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助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质检处副处长;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任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煤炭部副部长;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2年1月至今兼任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5年3月至今兼任唐山瑞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8月8日,赵文浩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0.0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文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立宏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任启东阀门厂工人,1996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2001年1月至2010年6月历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年7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能源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兼任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8月8日,张立宏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5.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立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邢懿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质量工程师,机械高级工程师。1995年9月至1998年3月任启东阀门厂技术科工艺室工艺员,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启东阀门厂金工车间车间技术员, 2001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品管科科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冶金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品管科科长,2011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冶金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质量总监,2019年3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5年8月8日,邢懿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4万股,与公司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邢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冬香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94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材料会计,辅助会计,成本会计,2001年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9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2011年5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2013年6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25年8月8日,林冬香女士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与公司副总裁邢懿先生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冬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洪学超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国际内审师。1994年3月至2010年9月,洪学超先生先后就职于江苏丰县第二盐矿、江苏丰县面粉厂、徐州胜天铸造有限公司、徐州中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居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会计、财务主管、项目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徐州忠意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0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2025年8月8日,洪学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洪学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鸣迪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在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董秘助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运作等证券相关工作,于2010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八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3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2月至2021年1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

截至2025年8月8日,陈鸣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鸣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一04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暨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暨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新制定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制定暨修订的公司相关制度列表

制定暨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2025年8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一04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陈力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陈力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另外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力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陈力女士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力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企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仁恒地产行政岗位,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任南通海鹰机电有限公司行政岗位,2011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2019年7月至2025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5年8月8日,陈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