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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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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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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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3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对《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相应调整组织架构。
此外,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结合前述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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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一览表中的修订内容外,公司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及文字、标点符号进行了优化调整和修改,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附件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3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姚致清、李亚萍、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2),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0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相应调整组织架构。
此外,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