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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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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4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7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7日

至2025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 2025 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26日10:00至19:0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

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

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

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蒋才斌 毛海勇

(三)联系电话: 0997一6378567 0997-6378568

(四)传真:0997一637858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一04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建国先生、李军华先生、吴婷女士、蒋才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路先生、李伟先生、王鹏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吴婷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次追加财务财务资助金额,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号)。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