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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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修订中,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目录已同步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去“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描述。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和新增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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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9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5-05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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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和议案3董事会换届选举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2和议案3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议案2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议案3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4共有9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5、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议案1、4.01、4.0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8月2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20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20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0
2、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2、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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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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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5、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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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模荣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下转9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