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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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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调整以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及“监事”或者“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条款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修订后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定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制度需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及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

至202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1、1.02、1.03、1.0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01、3.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各类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由管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参照第2条提交相应文件外,还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产品及管理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要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股东或代理人在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或邮件上请注明“成大生物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5年8月25日前(含当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78263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

电子信箱:lncdsw@cdbio.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徐飚先生简历

徐飚,男,1975年10月生,法律硕士。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粤民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OSL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周岳先生简历

周岳,男,1986年4月生,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