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善麒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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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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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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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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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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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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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亚静、高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及调整审计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微科技”)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担原监事会的职权。同时规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提前辞任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结构调整后,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将导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董事会组成的规定,需减少一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设置,故崔崧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崔崧将继续担任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崔崧提前辞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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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崔崧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崔崧离任董事后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崔崧在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崔崧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崔崧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崔崧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于2025年8月1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许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华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工董事的职责。许华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结构(调整后)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综上,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由赵善麒、李四平、王亮、许华、邓二平、王文凯、温旭辉、张玉青共同组成。
四、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担原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4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调整前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王文凯(召集人)、温旭辉、张玉青
调整后:王文凯(召集人)、温旭辉、张玉青、许华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许华简历
许华: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审计师。2006年至2012年任宏微科技综合主办会计;2012年至2018年任宏微科技审计经理;2019年至今任宏微科技审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常州锦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2025年8月12日任宏微科技监事。
许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86%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许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离任
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薛红霞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接近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递交的辞职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前继续履行有关职责。
截至公告日,薛红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54%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薛红霞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薛红霞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巧巧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巧巧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王巧巧简历
王巧巧: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8年至2015年,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15年至2024年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24年12月至今,任宏微科技财经中心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巧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微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王晓宝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将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因公司业务定位及公司的经营策略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崔崧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公司将不再认定崔崧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同时,认定张景超、井亚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对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崔崧个人简历:崔崧,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电力电子专业。2002年至2008年任国际整流器(International Rectifier)工程部经理;2008年至2011年任华润微电子封测事业群研发及市场部经理;2011年至2020年任英飞凌(Infineon)研发及制造工程部高级经理;2020年至2022年任华为先进功率电子TMG(技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至2024年任安世半导体(Nexperia)IGBT与模块事业群高级研发总监;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任宏微科技高级研发总监;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任宏微科技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崔崧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王晓宝个人简历:王晓宝,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1月至2006年7月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课题组长、室主任、所长助理;2019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8月至2024年8月任宏微科技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宝仍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晓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7,545股,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730%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晓宝仍会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王晓宝、崔崧在公司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且归属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协议情况
王晓宝、崔崧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其中对知识产权、保密等义务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王晓宝、崔崧有违反前述义务的情形。
(四)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结合张景超、井亚会的任职履历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认定张景超、井亚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张景超个人简历:张景超,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材料物理化学专业。2000年至2004年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至2006年任华润上华股份有限公司资深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今任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景超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758%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井亚会个人简历:井亚会,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专业。2015年至今任职于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2022年至今任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井亚会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385%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核心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研发团队人员逐年递增,主要成员来自知名大学或科研院所,专业背景完整覆盖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相关专业。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37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9.91%;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76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8.13%;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93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7.66%。公司整体研发人员结构稳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备。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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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对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宝和崔崧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公司现有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持续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研发团队培养后备新生力量,引进优质人才,搭建研发人才梯队,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