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股票简称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股票简称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股票简称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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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股票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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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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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票简称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股票简称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股票简称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票简称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股票简称
三、重要事项
股票简称
1、 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各产品线业务快速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各项业务均实现了稳步且显著的增长:
通讯用板业务方面,依托于在FPC产品上的技术优势和产能优势,公司持续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并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继续维持行业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通讯用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2.68亿元,同比增长17.62%,通讯用板业务毛利率为15.98%,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
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业务方面,公司把握消费电子复苏周期,并积极推动AI眼镜为代表的AI端侧产品的开发与量产,实现了相关业务的快速成长,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与计算机用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74亿元,同比增长31.63%,消费电子与计算机业务毛利率为24.52%,较上年同期增长2.80%。
汽车\服务器用板业务方面,受AI服务器市场需求激增的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继续保持高速成长。公司积极推动市场知名客户新一代产品认证与打样,同时,进一步扩大与云服务器厂商在AI ASIC相关产品的开发与合作,以增强公司产品在AI服务器市场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汽车\服务器用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05亿元,同比增长87.42%。
2、持续研发创新,积极布局前瞻技术
公司持续研发创新,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10.72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55%。公司紧密贴合市场需求,加速推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化进程:在折叠终端与可穿戴设备方面,公司凭借动态弯折FPC模块与超长尺寸FPC组件技术,成为折叠手机、AR/VR、与AI眼镜等终端装置的核心供货商;在AI服务器领域,公司推出支持GPU模块与高速传输接口的高阶HDI,满足AI服务器高算力需求;在光通讯方面,公司以高阶mSAP设计瞄准800G/1.6T光通讯升级窗口,并与客户合作开发下一代3.2T光通讯解决方案,在车用PCB产品领域,公司还研发了耐高温、抗振动的HDI产品,以应对车用PCB的特定要求。
公司不断布局前瞻性产品领域,在卫星通讯与低轨卫星领域,公司低轨卫星接收天线板技术已实现产业化,结合5G毫米波通讯布局,满足未来卫星互联网的高频信号传输需求;同时公司积极与全球人形机器人的领先厂商及脑机接口领域的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深入探讨未来人形机器人及脑机接口领域PCB产品的应用场景与产品发展路线,不断拓展前瞻性技术的研究与布局,以确保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前沿占据一席之地。
3、加速投资项目建设,显著提高新生产线的良率水平
2025年上半年公司各项投资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泰国工厂的一期已于今年5月竣工并开始试产,产品主要服务于AI服务器、车载与光通讯等领域,目前,服务器及光模块等产品已通过相关客户的认证。同时,二期厂房的建设也已启动。台湾高雄软板生产线业已进入试产阶段,未来将主要服务于高端医疗、工控等产业方向。
此外,公司淮安三园区一期工程于2024年年末投产,经过2025年上半年的试产,随着该生产线产品良率水平稳步提升,有效提升了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水平,目前该产线主要生产6阶以上HDI产品及SLP产品,并将服务于AI服务器及光模块等产品领域。
4、稳健经营,引领产业链发展,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践行“稳健经营”的原则,确保各项财务指标保持在健康水平,并维持充足的现金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0.74亿,资产负债率为29.2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53天,存货周转天数47天,均为行业较好水平。充足的货币资金储备、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高效的资产周转能力,共同体现了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营上的卓越执行力度,为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和股东价值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始终坚持贯彻沈庆芳董事长提出的“善待供应商”的经营理念。公司的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仅为68天,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在当前提倡“反内卷”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善待供应商,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和规模优势,与供应商共同构建PCB技术平台,引领产业链的发展。通过这种合作,实现与供应商的共赢,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分红总额达97.24亿元,平均股利支付率为40.91%,2024年公司分红金额达23.18亿元,股利支付率达64.03%,展现了公司管理层对股东利益的高度重视,确保自身发展的同时,也积极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1.14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27%。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通过了相关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3)。
3、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如下:鉴于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以上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388名变更为381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946.99万股。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通过了前述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鹏鼎控股《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2024年10月15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5、公司于2025 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7.70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5年6月9日,本次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
7、公司于2025 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情况说明
(一)限售期
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0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0月14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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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到期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其余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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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经核查,委员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可解锁额度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93.6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自2025年10月15日起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相应满足《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考核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相关激励对象尚需在进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后方可办理相应解除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向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集团”)销售商品、设备及提供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0万元,向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机器设备、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公司截至目前与鸿海集团、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沈庆芳、游哲宏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向鸿海集团销售商品、设备及提供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6,000万元,同意增加向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机器设备、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000万元。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加日常销售及采购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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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预计发生2,000万元,实际发生4,170.99万元,超出审批额度2170.99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与前述关联方 2025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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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中国台湾
上市地:台湾证券交易所(2317.TW)
成立时间:1974年2月20日
公司地址:台湾新北市土城区自由街2号
实收资本:138,629,906,090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包括资讯产业、通讯产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光电产业、精密机械产业、汽车产业以及与消费性电子产业有关的各种连接器、机壳、散热器、组装产品和网络线缆装配等产品的制造、销售与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鸿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imited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列为本公司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鸿海集团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及组装厂商之一且为台湾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新台币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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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英属开曼群岛
上市地:台湾证券交易所(4958.TW)
成立时间:2006年6月5日
公司地址: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实收资本:9,470,491,610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臻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将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臻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且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新台币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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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其产品价格是由公司与鸿海集团或其下游客户根据市场化原则谈判确定,交易公允。
公司本次增加向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购买商品、设备及服务等主要系向其旗下控股子公司先丰通讯购买设备等,产品价格主要是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全球第一大PCB生产厂商,下游客户包括国际知名电子品牌厂商、代工组装大厂及模组厂等。而鸿海集团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及组装厂商之一,为全球各大品牌客户生产电子产品,因此公司向鸿海集团销售PCB商品符合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要。
公司根据需要向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公允。先丰通讯作为全球知名的汽车用雷达板及服务器用板制造商,为进一步扩展公司在汽车与服务器领域PCB业务布局,公司向其购买设备,有利于降低成本,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以上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开展的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开展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主要是基于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降低采购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加坡鹏鼎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AVARY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鹏鼎”)营运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AVAR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新加坡鹏鼎”)增资7,000万美元,再由新加坡鹏鼎向印度鹏鼎增资7,000万美元(等值印度卢比)。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新加坡鹏鼎:
公司名称:AVAR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03.18
已发行股份:123,930,714股
注册地址:9 RAFFLES PLACE #26-01 REPUBLIC PLAZA SINGAPORE
主要经营地:新加坡
主营业务:销售电子元器件及配件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新加坡鹏鼎均由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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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4年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印度鹏鼎:
公司名称:AVARY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06.17
已发行股份:457,646,510股
注册地址:NO.28, PADUR ROAD, KUTHAMBAKKAM VILLAGE, POONAMALLE TALUK, THIRUVALLUR, TAMIL NADU,INDIA
主要经营地:印度
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电子元器件及配件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印度鹏鼎均由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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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4年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为印度鹏鼎日常经营所需,增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要影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加坡鹏鼎增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暨调整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聘任首席执行官暨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的议案》,鉴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同时为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全面性与积极性,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庆芳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如下:
调整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
首席执行官兼任公司总经理:林益弘
副总经理:萧得望、周红、钟佳宏、高国乾、杨维贞、陈国声、罗安智
财务总监:萧得望
董事会秘书:周红
调整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
首席执行官:沈庆芳
总经理:陈国声(负责公司运营);林益弘(负责采购及其他)
副总经理:萧得望、周红、钟佳宏、高国乾、杨维贞、罗安智
财务总监:萧得望
董事会秘书:周红
本次调整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未发生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以上相关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沈庆芳、陈国声、林益弘的简历见附件1。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的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主要为公司战略规划所需,调整所涉人员均为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不涉及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变更,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本次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沈庆芳先生:1952年生,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企业管理系,获学士学位。1979年至1989年任职于中国输出入银行,曾担任科长;1990年至1993年任职于亚洲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副总经理;1993年至1994年任职于台湾中兴商业银行,曾担任总经理特助;1994年至1996年任职于台湾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执行副总经理;1996年至1997年任职于亚洲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任职于理想大地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总经理;1999年至2004年任职于耀文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总经理;2004年任职于鸿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臻鼎控股董事长,兼任臻鼎控股策略长;2017年至2023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现任公司董事长。
沈庆芳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悦沣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鹏鼎控股0.33%股权。
陈国声先生:1964年出生,毕业于台湾高雄科技大学电机工程系,获学士学位,后获义守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6年至2020年任职于Nippon Mektron(台湾公司),曾任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国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林益弘先生:1967年生,毕业于逢甲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学士学位,后获得鹿特丹管理学院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4年任职于宝乔台湾有限公司,曾担任业务员;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台湾分公司,曾担任专员;2000年至2006年任职于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台湾分公司,曾担任资深经理;2007年任职于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资深经理;2007年至2017年任职于臻鼎控股,曾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至2023年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
林益弘先生通过悦沣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鹏鼎控股0.04%股权。
以上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人员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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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短期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本外币信用品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或其指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均为信用额度,不涉及担保等情形,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重大影响。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qznqcZEHK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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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8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沈庆芳先生,独立董事 张建军先生,独立董事 张沕琳女士,独立董事 魏学哲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萧得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周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K1n6lGT6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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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现场及视讯会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薪酬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可解锁额度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93.6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庆芳、游哲宏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主要是基于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降低采购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加坡鹏鼎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庆芳、林益弘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暨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架构主要为公司战略规划所需,调整所涉人员均为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不涉及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变更,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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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董事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