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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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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61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7%)的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宁波宁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宁波宁聚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5.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

7.宁波宁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宁波宁聚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宁波宁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宁波宁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宁波宁聚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4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