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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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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上市地点

本次公开发行的H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股票为境外上市股份(H股,以普通股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包括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的香港公开发售和面向国际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或其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并上市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规模

根据H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H股,以下限计算约占公司紧接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总股本的15%(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并授权承销商或其代表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选择行使不超过上述H股基础发行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时授予公司发售量调整权。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结合发行时国际资本市场情况、香港股票市场发行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市场认购情况、并根据境外订单需求和簿记的结果,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并上市将分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发出的指引信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公开发售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新上市申请人指南》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修订和更新的规定或香港联交所另行豁免批准(如适用)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下单的总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额度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原则上将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及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相关资质和具体配售比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届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正式发出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并上市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筹资成本分析

预计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合规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费用、股份登记机构费用、秘书公司费用、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等,具体费用金额尚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中介机构的选聘

(1)本次发行并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人、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公司境内律师、公司境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律师、承销商境外律师、审计师、内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财经公关公司、路演公司、收款银行、背调机构、诉讼查册机构、H股股份登记处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除公司股东大会直接聘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选聘本次发行并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托协议或合同。

(2)中介机构选聘方式,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须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资质,公司将通过竞争性磋商、议价采购等合法合规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在取得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及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根据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如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日与行使并完成超额配售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提升产能、产品研发、市场拓展、战略性投资及收购、营运资金补充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共同承担。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及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适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适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将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设立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委任公司在香港的获授权代表,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处理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事项并代表非香港公司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5-033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9日

至2025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信函或传真需在2025年8月28日17:00前送达,传真号:0551-63822005。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邮编:230000

电话:0551-63826207

电子邮箱:yzwei@cfmee.cn

联系人:魏永珍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5-03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选举魏永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魏永珍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魏永珍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魏永珍个人简历

魏永珍,女,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担任上海申能博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6 月,担任德特威勒(苏州)配线系统 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0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副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 担任芯碁有限财务总监;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永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宁波亚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