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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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相关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八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分项表决,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3%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拟推选夏崇耀先生、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陈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分项表决,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意拟推选杨黎明先生、黄惠琴女士、徐立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并已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以上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已修订并颁布实施,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具体修订、制定后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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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夏崇耀,男,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多次荣获全国、省级、宁波市“优秀乡镇企业家”、“优秀青年”、“优秀共产党员”、“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荣获“全国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奖”、“浙江省伯乐奖”、“宁波市科技创新推动奖”等。历任宁波东方通信电缆厂厂长,东方集团董事长、总裁,江西东方董事长,东方大金董事长。曾任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宁波市高促会副会长、浙江省青科协副会长、浙江省总工会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理事,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宁波市企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电线电缆商会会长,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夏峰,男,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第十四届浙江省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曾荣获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课题负责人;入选首批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拥有有效专利 2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目前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 5 项;制定国家(行业)标准 3 项;获得省、部级和宁波市科技进步奖 10 余项。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
乐君杰,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被评为“北仑区十大创业创新青年先锋”,荣获投资者关系优秀管理人、“金治理”上市公司优秀董秘、“金质量”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论坛金牌董秘等荣誉,历任宁波东方集团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宁波东方大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宁波市青科协理事、浙江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电线电缆商会副会长、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等社会职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柯军,男,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东方集团资产财务部主任、东方有限总经理、东方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曾任宁波市青联委员等社会职务。宁波市电线电缆商会执行会长,获中国上市公司论坛金牌财务总监,“宁波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陈虹,女,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管理总部副主任、总裁办主任、共青团宁波东方集团委员会副书记、书记。现任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办公室(党委办)主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黎明,男,195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安交通大学电机系毕业。1982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武汉高压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主任;2006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武汉高压研究院电缆技术研究所所长;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首席电缆专家;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一),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授予享受政府津贴专家。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国庆70 周年纪念奖章。2015年9月至2024年11月,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承担国网柔性直流电缆科研项目研究;2019年5月至2024年11月,任中国标准化协会电线电缆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5月,任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电缆及连接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IEEE 高级会员。现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黄惠琴,女,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宁波市会计学会理事、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立华,男,1971年10月出生,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华东政法学院学士、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任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市鄞州区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兼职硕士生导师等社会职务。从业28年来,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了不俗的业绩,在解决涉外法律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代理过近二十多起的跨国收(并)购项目并承办了170多起国际贸易纠纷案件(包括了10起跨国诈骗案件及20 多起跨国知识产权纠纷)。2014 年荣获“2009-2013 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称号;2018 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涉外);2019年入选全国律协涉外领军人才,同年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2021 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伯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相关要求,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内容,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适应性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附件涉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做适应性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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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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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