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5-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41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方时尚”)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系因湖北昌沃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昌沃”)与湖北东方时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湖北昌沃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双方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和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4)、《2024年年度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目前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在获悉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后,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事项,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8.6条、第9.4.1等相关规定,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等相关风险。

3、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如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的,将直接影响公司重整进程,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4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

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

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5年6月19日)届满前未完成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自2025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雄、徐劲松、闫文辉、王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04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78);同时,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5〕00000943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设备采购、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余额约为3.87亿元。为完成整改,公司需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因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已于2025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2)。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整改情况及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0元,占用余额约为3.87亿元。

公司与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隆汽车”)就AI智能驾培系统相关诉讼事宜,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已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12)。

因桐隆汽车未依据(2025)京0115民初3033号、(2025)京0115民初3034号、(2025)京0115民初3035号《民事调解书》向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已依法启动法律程序,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已通过法院材料初审。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执行进展,以确保资金占用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

二、复牌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8.6、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将复牌。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将复牌。复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上市交易。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8.6条、第9.4.1等相关规定,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等相关风险。

3、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如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的,将直接影响公司重整进程,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4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拍卖的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5年8月13日)714,873,142股的7.9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3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若以往东方时尚投资被拍卖成功但尚未过户的1,000,000股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股比例预计将减少0.14%,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74%。若东方时尚投资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实施,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一步减少至48,900,00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4%,该拍卖事项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5年6月19日)届满前未完成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自2025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5年7月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送的《拍卖事项通知书》([2025]京74执1032号),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共计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90%)于2025年9月3日上午10时至2025年9月4日上午10时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24)拟进行司法拍卖,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4)。

一、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悉北京金融法院将上述拍卖事项中日期更新为2025年9月11日10时至2025年9月12日10时,并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24)进行公开拍卖。

具体内容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3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若东方时尚投资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实施,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一步减少至49,900,00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98%,该拍卖事项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月7日10时至2025年1月8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被司法拍卖成功,但处于未完成过户状态。若上述拍卖成功的股票完成过户手续,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股比例预计将减少0.14%,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74%。若东方时尚投资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实施,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一步减少至48,900,00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4%。若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