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15 公司简称:诺禾致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并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51,3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08,643.40元。2023年10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1号)。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12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3,321,6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328,838,4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诺禾致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Novogene International Pte.Ltd、全资子公司Novogene (NL)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全资子公司Novogene Corporation INC、全资子公司Novogene (UK) Company Limited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4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9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美国实验室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已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人民币5,110.73万元汇款至“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表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上表中列示的变更项目系公司终止“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投向“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一一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 。该项目变更经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兴园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及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该议案待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一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8月29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证券办公室
邮编:100015
会务联系人:证券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837801-889
电子邮箱:ir@novogene.com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至8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novoge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瑞强
董事会秘书:王其锋
财务总监:施加山
独立董事:王春飞
证券事务代表:赵丽华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3日 (星期三) 至8月19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novoge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诺禾致源证券办公室
电话:010-82837801-889
邮箱:ir@novo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一并废止,相关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相关条款亦同步做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主要修订对比详见附件。完整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变更实际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公司若干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若干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下转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