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99 公司简称:晨光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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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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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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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文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6,000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313,357,360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为312,901,360股。鉴于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股份660,032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312,901,360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为312,241,328股。综上,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至今,公司总股本由313,357,360股变更为312,241,328股,注册资本由313,357,360元变更为312,241,328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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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及本次新增制度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的制度中,《晨光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晨光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晨光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晨光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晨光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晨光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晨光新材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文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6,000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313,357,360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为312,901,360股。鉴于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股份660,032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312,901,360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为312,241,328股。综上,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至今,公司总股本由313,357,360股变更为312,241,328股,注册资本由313,357,360元变更为312,241,328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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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2025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苏亚验[2020]1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位。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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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由61,870万元调减至11,173万元,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未到期金额共计2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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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抓紧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晨光新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6,000股,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313,357,360股变更为312,901,3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晨光新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晨光新材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股票共计660,032股,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312,901,360股变更为312,241,32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晨光新材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晨光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晨光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综上,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313,357,360股变更为312,241,328股,注册资本由313,357,360元变更为312,241,328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整体删除了原《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时,将“或”替换为“或者”。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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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