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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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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2025-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李彬先生于近日不幸因病逝世。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彬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李彬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相关决策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此对李彬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李彬先生逝世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8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推选董事、总经理侯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包智渊律师、凌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沈家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沈家雯女士简历

沈家雯,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南加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应用数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17年8月至2025年5月,历任汇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沈家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4%。沈家雯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先生之女。沈家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