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东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东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 赎回价格:100.8055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8日
●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2日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2日(“东材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2个交易日,2025年9月2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5日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5日(“东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5个交易日,2025年9月5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材转债将自2025年9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53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8055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东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99元/股)。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东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东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材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东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东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9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东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材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8055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1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9月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94天。
因此,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94÷365=0.8055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055=100.8055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东材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东材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9月8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材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8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东材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2日(“东材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2个交易日,2025年9月2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9月2日收市后,“东材转债”将停止交易。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5日(“东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5个交易日,2025年9月5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年9月5日收市后,“东材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材转债”将自2025年9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东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055元(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6444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东材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055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055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2日(“东材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2个交易日,2025年9月2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5年9月5日(“东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5个交易日,2025年9月5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东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东材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东材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8055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东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东材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5年8月15日收盘价为173.20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8055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东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5498663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 现金管理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288期B款
● 现金管理期限:3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月9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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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募投项目的资金计划,充分预留项目建设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银行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发起申请、投资审批、资金收支、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人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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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288期B款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需求,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要求,且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139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且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6.61%(未经审计),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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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可能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且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编号:2025-00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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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在3亿元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