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4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及处置调整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投资调整计划及资产处置调整计划。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以二手船转让方式处置“远盛湖”轮、“飛池”轮及“躍池”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所属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二手船转让方式,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价格,将“远盛湖”轮、“飛池”轮及“躍池”轮对外处置;同意清算关闭前述船舶所在的3家境外单船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启动航标业务系统升级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根据内部决策清单启动航标业务系统升级项目建设方案:由公司关联方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承建方,总体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
根据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签署2025-2027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申请的议案》,本次交易属于“软件系统服务”类目,总体费用在《综合服务总协议》的总额度范围内。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参照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汪树青先生、王威先生、周崇沂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8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下的具体关联采购事项,无需另行发布专项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25项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
(二)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等25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同意将取消监事会和经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建议修订稿)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的制度中,《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4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所有与会监事同意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与监事会或监事有关的条款。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在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4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8月15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五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取消监事会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在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在此之前,监事会及监事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二、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
公司对《公司章程》等25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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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条款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对照表;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以上表格第三列的说明);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在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其余经修订的24份制度与《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生效后的制度(修订稿)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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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3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