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之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1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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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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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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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电邮和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3、关于取消监事会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3-7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8、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电邮和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相关文件,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3、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323,117.52元(未经审计);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70,723,406.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1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3,963,211.68元(含税),占本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2025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议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姚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唐甜甜女士、章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沛先生、唐甜甜女士、章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情况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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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