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更新版)》(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42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4,1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12,56,02.5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6,02.50。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壹佰元(¥474,1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091,920.50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0,198,912.00股增加至70,673,012.00股。
2、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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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事项。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3日,召开地点为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投票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更新版)》(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42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4,1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12,56,02.5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6,02.50。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壹佰元(¥474,1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091,920.50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0,198,912.00股增加至70,673,012.00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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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事项。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3日
至2025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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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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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横崔路2号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电子邮箱:zqb@czkaidi.cn
联系人:陆晓波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