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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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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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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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无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奕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注册资本变化以及住所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3,602,617,584股增加至3,602,618,009股,注册资本相应由3,602,617,584元增加至3,602,618,009元;
二、公司住所变更
公司拟将公司住所由“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5号国际科技园2号楼4层”变更为“钦州市钦州港临海大道68号”。
三、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由“对石化、化纤行业的投资,有色金属、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机电产品及配件,货运代理(不含道路客货运服务),经营本企业及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和限制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变更为:“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其他主要条款变更情况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关于监事会的内容,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或由“审计委员会”替代;
3、在《公司章程》第五章的第三节和第四节中,汇总编写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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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尚需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注册资本变化以及住所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下转1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