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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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邹淦荣先生、张元泽先生、吴卫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镝先生、林远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常青先生、冯国灿先生、邱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常青先生、冯国灿先生、邱美兰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常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淦荣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特(惠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安特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安特惠州(香港)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安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邹淦荣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5.62%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邹淦荣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邹淦荣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远辉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基金投资管理与赋能中心主任,珠海横琴中科科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中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中科阜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中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梅州中科客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粤科天使一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中科三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汇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林远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珠海横琴中科白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林远辉先生在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基金投资管理与赋能中心主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元泽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5月生,硕士学历;2002年3月至2020年7月,任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元泽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张元泽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元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卫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于2002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信华精机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华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信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卫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吴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卫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道勇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于2005年8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3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道勇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李道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道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永镝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光颜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市光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永镝先生持有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85%的股份,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76.31%的股份,孙永镝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镝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常青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9月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常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国灿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9月生,1999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哲学博士(计算机专业),2000年至2002年在英国Bradford 等大学数字媒体研究中心做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模式识别、机器学习等,主持和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等20余项科学研究项目,在IEEE Trans. PAMI等学术期刊和会议发表论文100余篇;2014-2019年连续6年入选爱思唯尔(Elsevier)计算机科学中国高被引学者排行榜。曾任第七届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会常务理事,第五、六届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理事长。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副教授;2004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教授;2005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省数学会副理事长及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名誉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冯国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美兰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12月生。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后,西安交通大学理学博士,美国密苏里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人工智能应用高级工程师。2016年至今任惠州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任教师,2024年9月至今任惠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专家组成员、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邱美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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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5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