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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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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监事认真阅读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重点关注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所致,符合《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因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107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024,0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42元,共计募集资金833,934,685.2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77.3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28,274,307.9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7,358.49元后(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5,896,949.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12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按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入账,结余差异509,433.96元系:(1)支付给《证券时报》的发行费用,因对方尚未开票而未扣款37,735.85元;(2)支付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发行费用471,698.11元,2023年已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内的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2025年8月19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107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根据《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涉及的1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3,9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6,900,681股变更为475,726,781股。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10月3日(工作日8:30-17:30)

2、申报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0-8566059

5、邮编:324000

6、电子邮箱: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 9:00- 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9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张海峡、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3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进展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6,900,6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9,225,170.25元(含税),并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综上,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7.06-0.25)=6.81元/股。若涉及支付利息的情形,则应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107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上述涉及的1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3,9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六)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下转63版)

(上接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