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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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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5年8月16日、202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 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会期及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注:请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各栏出现两个及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8】”,投票简称为“中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6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577,127,612.90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61,366,996.9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61,366,996.92元,公司总股本为5,047,157,520股。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504.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7%。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5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5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25,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66,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1,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提供劳务额度12,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10,920,294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9,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2,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需调整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合金、钢材、废钢等,预计与关联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接受劳务额度7,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9,517,44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刚先生、杨峰先生、郭家骅先生、黄国耀先生、罗元东先生、郏静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开展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涉及外汇结算情形。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自该议案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年累计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13,000万美元和11,000万欧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504.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5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7%。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 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6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年累计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13,000万美元和11,000万欧元。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因业务发展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开展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涉及外汇结算情形。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经营所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四、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远期结售汇业务年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和11,000万欧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除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外,不需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导致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提高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采取的针对风险控制的措施切实可行,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锁定汇率可能会造成汇兑损失的风险。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造成远期结售汇延迟导致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规范。公司已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提升管理有效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2.决策程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并根据保证金和合约价值上限确定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3.止损限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或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为亏损预警线,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为止损线。

4.其他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关注合同履约情况。审慎审核与金融机构的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条款,加强对金融机构账户及资金的管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

七、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稳健性。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编制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且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适用会计政策合理,并根据会计政策制定了合理的核算原则,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申请年累计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13,000万美元、11,000万欧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3.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