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7版)
调整前: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根据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及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归母净利润”是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剔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
注2:上述“锂盐销量”为公司该年度锂盐产品的销量,以公司年度报告正式披露的数据为准。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与考核A指标完成率Am与B指标完成率Bm挂钩,具体解锁比例安排如下:
■
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部分(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调整后(调整内容加粗):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根据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及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归母净利润”是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剔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本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
注2:上述“锂盐销量”为公司该年度锂盐产品的销量,以公司年度报告正式披露的数据为准。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与考核A指标完成率Am与B指标完成率Bm挂钩,具体解锁比例安排如下:
■
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时合并解锁。如两个解锁期业绩目标均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部分(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原因
(一)关于归母净利润目标的调整
在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时,公司对行业形势的预计较乐观,对管理团队提出的业绩要求也较高,制定了较激进的业绩考核指标。而在今年的实际运行中,锂行业成为价格“内卷”重灾区,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市场行情远低于预期,原持股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已背离实际行业环境。若继续执行原有的业绩考核指标,将极大挫伤激励对象积极性,影响核心团队稳定性,不符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也不利于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落地。
(二)关于销量指标的调整
2025年上半年,锂盐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行业大部分产品亏本销售,锂盐企业盈利承压,公司部分订单也存在亏损销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对部分亏损订单进行了减量,调整销售结构,减少了亏损订单的销量,影响了公司的整体销售量。因此本次下调了2025-2026年锂盐产品销量指标。
(三)关于递延合并解锁机制的调整
本次调整增加了递延合并解锁的机制,管理团队在2025年业绩目标无法实现的情况下,2026年仍可继续努力争取达成业绩目标,避免2025年因市场行情和经营环境变化挫伤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可以起到激励期内持续激励的作用。
综上,公司原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无法与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环境及经营情况相匹配。若公司继续执行原有的业绩考核指标,将降低激励对象积极性,影响核心团队稳定性,不符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也不利于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落地。基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为更能客观反映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现状,也能够进一步激发公司员工的能动性,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进行了调整。
四、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调整后的目标仍要求较2024年业绩和销量有较高增长,对管理团队仍有较高的难度和挑战,同时也更客观反映外部环境和公司经营现状,能起到激发核心员工主动性和积极性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利益。通过这一调整,核心团队将更加全力以赴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助力公司持续、健康、良性发展。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员工持股计划仍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和《监管指引第1号》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实施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5、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4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下午14:3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4,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2.03以特别决议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或信函须在2025年9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邮件发出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日至9月3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黄国城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邮箱地址:hgc@scyahua.com
(5)邮政编码:610041
7、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7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2楼会议室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1.00-8.00议案无需再重复投票。
2.请在议案“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对应栏填“√”;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4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先生,高管张洪文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652,1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4%)的董事、总裁孟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12,5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4%);
2、持有本公司股份1,20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的董事、副总裁牟科向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3%);
3、持有本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的安全技术总监岳小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7,5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3%);
4、持有本公司股份9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董事翟雄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2,5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2%);
5、持有本公司股份9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董事、财务总监杨庆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2,5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2%);
6、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人力资源总监窦天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2%);
7、持有本公司股份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的副总裁张洪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5,0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1%);
8、持有本公司股份3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的董事、副总裁梁元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5,0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于近日收到董事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先生,高管张洪文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股份1,880,0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0.1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翟雄鹰先生、张洪文先生、窦天明先生及岳小奇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及高管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
2、本次计划减持总股份数量不超过1,880,000股,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16%。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3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发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与业务发展,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授权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调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和《关于调整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及逐项表决详情如下:
4.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06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5、关于修订《雅化集团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雅化集团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以来,对调动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积极性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雅化集团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进行的适应性修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雅化集团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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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7、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张龙艳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后续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国城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综合考虑整体行业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郑戎、孟岩、牟科向、梁元强、杨庆、翟雄鹰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9、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4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加粗部分为修改或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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