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35 公司简称:华塑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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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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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省属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相关组织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修订《公司章程》,废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实际,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由于公司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对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全文修订,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同时,原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废止。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暂缓披露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同时,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废止。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基于此,公司对涉及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制度情况如下:
■
其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已转固,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省属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相关组织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修订《公司章程》,废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98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152.50万元;(2)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29.62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005.23万元,其中:(1)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003.16万元;(2)2025年1-6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07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4,083.6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2,131.51万元。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号)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7,336,2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8.7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032.4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4,966.30元。截至2025年5月22日,募集资金已足额划至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5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54号)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9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692.5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0.3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0万元。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5月2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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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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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 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70 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131.51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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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注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本期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三氯氢硅市场价格相较于公司项目规划阶段有所下滑所致。近年来,受多晶硅产能过剩、光伏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三氯氢硅价格相较于项目可研时期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控制产品产量,导致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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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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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注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本期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三氯氢硅市场价格相较于公司项目规划阶段有所下滑所致。近年来,受多晶硅产能过剩、光伏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三氯氢硅价格相较于项目可研时期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控制产品产量,导致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省属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对公司相关组织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9名,原全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8名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修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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