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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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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5-029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点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建发合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建发合诚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时,上述第2-8号议案所涉制度全文已于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9:00-12:00,13:3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公司证券内控中心

2、联系电话:0592-2932989

3、传真号码:0592-2932984

4、联 系 人:高玮琳、何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5-025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开展,预估关联交易额度不代表具体年度新签合同金额。关联交易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政策变更、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执行,或低于预计金额执行合同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不作为收入预测的基础。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8月19日,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林伟国先生、王雪飞先生、田美坦先生和许伊旋先生已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亦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曹馨予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及金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即建发集团)的各个关联方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1: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2: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3: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4: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益悦”)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75,633,9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厦门益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其股权结构如下:

厦门益悦为建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建发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建发集团部分关联方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建发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建发集团其他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定价原则为:1、按定价部门定价执行;2、按招标竞价执行;3、参考市场价按所签协议价执行。

(二)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等具体事项。

(三)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关联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技术优势,与关联方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双赢,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扩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1、经测算,工程咨询业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管理、试验检测等)年度关联交易合同预估总额,占同类型业务全年预计签约规模的比例约为27.08%;2、经测算,工程施工业务(包括综合管养、建筑施工等)年度关联交易合同预估总额,占同类型业务全年预计签约规模的比例约为96.85%。其中①综合管养业务以非关联方为主,②建筑施工业务尚处发展初期,将仍以关联方业务为主,旨在积累业绩、夯实管理基础,并积极寻求非关联方业务的突破。因此,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未来各业务板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开展,上述预估关联交易额度不代表具体年度新签合同金额。

(二)关联交易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政策变更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执行,或低于预计金额执行合同的情况。

(三)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预估关联交易额度不作为收入预测的基础。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5-03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6,500万元

● 截止本公告日累计担保余额:2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近日,就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怡鹭”)、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检测”)、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设计院”)、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技术”)、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建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50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及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建发合诚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016)。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福建怡鹭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2年6月11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02号201

3.法定代表人:刘向东

4.注册资本:8,8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福建怡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合诚检测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6年6月29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诗山北路25号6号楼1-3层

3.法定代表人:倪伟龙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其他质检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合诚检测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合诚设计院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5年7月29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004-1005室

3.法定代表人:陈俊平

4.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8.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合诚设计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合诚技术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9年7月15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诗山北路25号1号楼

3.法定代表人:刘向东

4.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砌块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合诚技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被担保人合诚建设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20年6月4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垵边路376、378号6楼701室A区

3.法定代表人:方建新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合诚建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下述债务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债务人: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署了下述债务人的《保证合同(本金额最高)》。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债务人: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限额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54%。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5-031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至8月27日(星期三)16:00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qQniAdsrp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28日10:00-11: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黄和宾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董事会秘书高玮琳女士、财务总监刘晓玲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至8月27日(星期三)16: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qQniAdsrp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璇

电话:0592-2932989

邮箱:603909@holsi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5-028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相应修订、新增下列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中,第1至6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