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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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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656 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223,62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223,62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1年7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2号)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9月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60,576股,其中段容文、黄艳婷和黄平的认购数量分别为827,478股、6,135,831股和3,497,267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0,860,576股。

2023年3月6日起,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已期满,基于对公司发展价值的认可,上述三位股东未提出办理解除限售的申请。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50,400,000股增加至160,860,57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60,5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400,000股。

2022年,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有部分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本,具体如下:1.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72,387,259股;2.2022年部分可转债转股,共计转股735股。上述两项完成后,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3,248,57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167,8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8,080,735股。

2024年,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有部分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本,具体如下: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转增111,960,403股:2.2024年度有54,000元面值的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本。上述两项实施后,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由上年末的233,248,570股增加至345,211,371股,新增111,962,80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448,3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2,762,975股。

2025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有部分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本,具体如下: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转增165,701,48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10,912,92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223,6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7,689,29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做出的承诺如下:认购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人所取得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发行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223,626股;

2.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

3. 本次限售股股东均为公司董事,在职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

4.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上述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限售股份在上市流通后,在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上述数字之和与合计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诚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嘉诚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56 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5年4月22日召开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原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已结项,为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988.82万元变更调整用于“自贸港云智国际分拨中心”项目。公司将继续对变更后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嘉诚国际网络科技供应链(三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三亚”)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新开立情况如下:

二、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1: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嘉诚国际网络科技供应链(三亚)有限公司(甲方1和甲方2统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4、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三、 报备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