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68证券简称:科美诊断公告编号:2025-016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二层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00、议案5.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一)、(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具体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二层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本次会议将在室内空间举行,场地有限,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从现场会务指南,公司不排除因现场出席人员密度超出会议场地空间承载量而临时调整场地或制定其他临时会务方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94

电话:010-58717511-203

邮箱:ir@chemclin.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拟现场参会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13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

其中,《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注:若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14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临先生、黄正铭先生、黄燕玲女士、周琪女士、张俊杰先生、Zhiyun Wang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宣建伟先生、孟召伟先生、刘宁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宁悦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刘宁悦女士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宣建伟先生、孟召伟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临先生简历

李临,男,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芝加哥分校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至1986年,任中日友好医院药剂师;1986年至1992年,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实习研究员;1992年至1997年,任美中互利工业公司全国销售经理;1998年至2007年,任强生医疗器材(中国)有限公司诊断事业部负责人。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英维力”)、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倍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1.42%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黄正铭先生简历

黄正铭,男,出生于1970年,中国台湾籍。1992年毕业于私立辅仁大学。1994年至1996年,任台北市立仁爱医院分子医学科研究助理;1997年至2000年,任普生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0年至2002年,任台欣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03年至2008年,任天津新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台湾醣联生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研究员。201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黄正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黄正铭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赵筠通过公司宁波英维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45%。黄正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正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黄燕玲女士简历

黄燕玲,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年至2005年,任北京金远见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至2008年任北京黄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黄燕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科倍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14%,黄燕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燕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周琪女士简历

周琪,女,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2005年至2010年,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2010年加入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裁、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周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英维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22%。周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张俊杰先生简历

张俊杰,男,出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任德勤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汉鼎亚太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英联(北京)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16年11月至今任华兴资本医疗产业基金创始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张俊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elix Capital Partners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俊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俊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6.Zhiyun Wang女士简历

Zhiyun Wang,女,出生于1963年,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康涅狄格州药学院,药学博士,国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8月至1998年3月任辉瑞全球研发中?资深科学家,1998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百事福集团制药公司经理,2001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默克制药集团全球研发中?总监科学家,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CASI制药公司中国研发中?负责?,2016年2月至2018年7月任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副院?,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6月至2024年2月任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Zhiyun Wang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Zhiyun Wang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宣建伟先生简历

宣建伟,男,出生于1963年,美国国籍,持中国永久居留身份证。1994年毕业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0年2月,任上海市卫生局药政医疗器械管理处审评员;1990年6月至1994年12月,任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助教;1994年12月至2003年12月,前后任葛兰素史克制药有限公司临床研究员、医学事务及结果研究部副总监、肿瘤事业部全球负责人及总监;2003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全球及亚太区,中国市场准入及经济研究高级总监;2013年7月至今,任复旦大学顾问教授;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药学院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宣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宣建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孟召伟先生简历

孟召伟,男,出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今,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主任医师、教授、科室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规培基地主任。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孟召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召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宁悦女士简历

刘宁悦,女,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财务管理博士学位,2012年7月毕业于爱尔兰柏林大学,获得金融学博士学位。2013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讲师;2018年7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2023年5月至今,任广东德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刘宁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宁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15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8年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信永中和沟通,信永中和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九芝堂、矽电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索立松,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百普赛斯、矽电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森特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签字注册会计师索立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谋林、签字注册会计师索立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