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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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宁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首席执行官(CEO)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现有董事11名,应补选董事会成员。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杨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情形。 (杨芳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空缺,为加强管理层建设,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首席执行官(CEO)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芳,女,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学士学历。1995年至2022年先后任职于全国华联商厦联合有限公司、中商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退休。

杨芳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为已故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配偶。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首席

执行官(CEO)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王宁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宁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二、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空缺,为加强管理层建设,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兼CEO王宁先生简历

王宁,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9年先后任职于国内贸易部政策法规司、全国华联商厦联合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加入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北京十里河店副总经理、北京玉泉营店副总经理、北京金源店副总经理、山西分公司总经理等职,2016年至2018年任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至2020年5月任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裁,2020年12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CEO。

王宁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18,337股,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49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 046),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48,466,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7%。公司董事会认为,居然控股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对《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注:提案 2.00 仅补选一名董事,即补选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8月16日、2025年8月21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第3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第1项、第3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联系人: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 ,ir01@juran.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公司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