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9 公司简称:中油工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3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72,580,917.12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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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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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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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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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名称:分别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和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天恒”)。
● 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
● 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及前任审计机构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信永中和、北京中天恒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北京中天恒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事先沟通,北京中天恒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和8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玲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公司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0万元,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31万元下降6.98%;拟就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7.15万元增长48.46%,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内部控制要求不断提高,持续拓展审计工作深度,计划加大内控审计抽查样本量及测试频率,导致本年度公开招标的审计服务费用较上年有所上升。
二、拟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内控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恒担任本公司2023至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2年;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其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该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北京中天恒此前签订的内控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为进一步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审计工作专业化需求,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系合同到期后基于公司自身发展需要进行的正常选聘,与北京中天恒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内控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分别与北京中天恒和信永中和就变更内控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沟通,各方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内控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按照议案中的审计费用金额,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 信永中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其独立性、诚信状况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招标结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费用680万元,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70万元,以上两项事项聘期均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3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09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1日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要求,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分别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认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能力良好。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核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运作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核定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同意通过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宋官武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进一步回馈广大股东,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基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意通过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根据招标结果,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性与严谨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同意通过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落实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和预期。该报告对公司生产经营、分红机制、投关管理、信息披露、并购和增持回购研究等举措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评估,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年上半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同意通过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二)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本制度修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本制度修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管理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制度修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本制度修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择机确定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方式,并负责组织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0.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1,117,942.99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3元(含税)现金股息,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580,917.12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0,122,606.70元的15.4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 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 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和6月2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和《中油工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根据前述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全体委员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及时回馈股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安排以公司后续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