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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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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12 公司简称:华翔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9,170,56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6,460,841.6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350,350.87元的比例为40.1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9,170,5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460,841.61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0,350,350.87元(未经审计)的比例为4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1)。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13,489,2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49,74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8.4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83,631.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416,366.6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9月26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215Z003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70,421.80万元,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18.18万元差异,系公司预先支付手续费及其他24.40万元,以及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和律师费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差6.23万元所致(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差异2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及相关证券户少量资金余额共计4,343.76万元;

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20,798.22万元,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7.65万元差异,系公司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登记费、申报文件制作及其他费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差所致(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三方监管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4,343.76万元。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结果体现在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资金风险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决定将“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4,883,436.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9,170,5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460,841.61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0,350,350.87元(未经审计)的比例为4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41609;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5年9月5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证券部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041609

传真号码:0357-3933636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联系传真:0357-3933636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uaxianggroup.cn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41609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