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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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8,977.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6%;实现营业利润22,52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46%;实现利润总额22,54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2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94%。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较去年同期产生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公司改性材料业务订单量饱满,新增产能逐渐释放,有效缓解部分产品需求,同时叠加非汽车业务市场突破,推动改性材料板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新能源业务经营情况较去年明显改善,其中方形电池供不应求,同时伴随着钠离子电池订单增加,半固态电池下线量产,推动公司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32%。
(二)其他重要事项
1、改性业务稳定增长,新兴领域有望突破
公司持续布局改性业务板块的生产基地,未来随着安徽马鞍山5万吨和天津滨海15万吨新材料工厂的陆续投产,将有效缓解公司的产能瓶颈,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除国内产能外,公司加大出海力度,目前公司的海外产能布局遍及美国、墨西哥、泰国、波兰等地,提高公司关税抗风险能力以及满足海外客户的全球化供应需求。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在人形机器人、低空飞行等新兴市场的应用,目前公司正积极就PEEK、PPS、碳纤维增强等材料在相关行业头部客户的业务对接、前端设计和产品验证,未来随着项目的逐渐批量,会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2、LCP验证加速,商业化进度加快
公司LCP各产品在相关领域的客户对接和验证工作加速推进:其中公司LCP薄膜产品与电子通信行业客户验证进展较好,预计2025年下半年可实现批量化交货;公司已与海外头部客户关于公司LCP薄膜产品在脑机接口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共同开发以及验证工作,目前进展顺利;LCP纤维布产品利用前期在国内头部通讯类客户高频PCB硬板的开发经验和技术成果,同时借助于LCP电子纤维布非常低的介电常数和介电损耗等优异性能,以及独特的成本优势,可用于未来的高速覆铜板中,公司正在积极对接相关行业领域相关客户;LCP产品在低轨卫星、智能家居等领域中也已实现了批量交付。上述各个领域的验证工作推进及后续的批量落地,有望对公司未来业绩起到重要的影响。
3、新能源产能释放,业绩触底反弹
公司新投产的两个基地的方形电池生产线,目前处于满产满销的状态;随着公司的海外产能布局持续加速,预计下半年能进一步满足海外客户的需求;公司成立了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引入战略股东,以实现钠离子电池业务的快速拓展,目前公司钠电池在手订单充足;公司在珠海基地的半固态电池成功下线,目前已大批量交付中。上述业务的增长,将对公司新能源板块业绩起到积极的影响。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8,977.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6%;实现营业利润22,52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46%;实现利润总额22,54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2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94%。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5-04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3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2023年7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3)第08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为8,018,867.93元,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232,876.77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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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所以以各实施主体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根据发行方案,本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方式系通过向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再由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分别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因此本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账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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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078)。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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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122,647,471.68元,累计产生的净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5,659,859.42元,因结项已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5,394,617.1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22,912,713.96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3-087)。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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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发布的公告(20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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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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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亿元。
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08406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7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基本完成投入,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586.8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2024-087)。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将结余资金中的4,577.94万元从募集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122,647,471.68元,累计产生的净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5,659,859.42元,因结项已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5,394,617.1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22,912,713.96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尚未使用主要系待支付的募集项目设备和工程尾款及质保金等。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3-088)。
2023年度,本公司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金额为9,503.39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未采用此方式使用募集资金。
202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未采用此方式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不存在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况。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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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尚未扣除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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