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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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下列修订未单独列示:
1.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并调整“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表述;
2.因章节、条款增加或删减导致的相关序号顺延变化、援引序号的相应调整及非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如标点符号的删除、补充、调整等。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