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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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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720 公司简称:艾森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33,3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28.0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594,352.0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4,497,12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56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8,966,673.1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2,681,280.1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2,681,280.15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2023年12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中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项目投入4,610,407.00元,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已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49.6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不包含未置换的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调整为8名董事,新增非独立董事1名。

二、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前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沈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增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程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沈鑫简历

沈鑫:男,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学历,沈阳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职于依工特种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17年至今在公司子公司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担任制造总监,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程瑛简历

程瑛:女,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2010年3月至今在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共关系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内部决策机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配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并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之举措,公司拟同步修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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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