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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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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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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上述修订、制订的部分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并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内部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前期艾森集成电路材料

制造基地项目并签署《项目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前期艾森集成电路材料制造基地项目并签署〈项目终止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艾森集成电路材料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拟在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投资建设艾森集成电路材料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规划约50亩,预计项目投资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项目土地,且并未实施投资。

二、终止项目投资的情况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拟在江苏省昆山市精细材料产业园购置土地建设新的生产基地,但由于产业政策限制,千灯镇人民政府提供的项目土地无法满足业务开展需求,经与千灯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现拟终止该项目,公司拟与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三、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艾森集成电路材料制造基地”项目是由于产业政策限制,千灯镇人民政府提供的项目土地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求,与千灯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的决定。由于公司并未取得项目土地,公司尚未就上述投资事项进行出资,后续将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另行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因此公司本次终止“艾森集成电路材料制造基地”项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9月5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5341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0512-50103288

传真:0512-50103111

邮箱:ir@asem.cn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