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23 公司简称:福瑞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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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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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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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编号:临2025-021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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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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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类产品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售价同比上升2.52个百分点。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包装物、保湿剂、活性物、乳化剂、油脂等。
1、包装物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0.04元/个,降幅5.80%。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上升0.12元/个,增幅22.64%。
2、保湿剂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12.28元/千克,降幅2.51%。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2.82元/千克,降幅0.59%。
3、活性物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4.34元/千克,降幅0.75%。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4.23元/千克,降幅0.74%。
4、乳化剂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0.13元/千克,降幅0.56%。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上升0.26元/千克,增幅1.16%。
5、油脂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第二季度同比下降4.05元/千克,降幅2.00%。
2025年第二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下降0.39元/千克,降幅0.19%。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编号:临2025-022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0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贾庆文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
三、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由董事长贾庆文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窦茜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临2025-023)。
五、全票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2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全票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24)。修订和制定后的部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编号:临2025-023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窦茜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窦茜茜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1-66699999
传真:0531-66697128
电子邮箱:lsfrd600223@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窦茜茜女士简历:
窦茜茜,女,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主任药师。历任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项目拓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自2025年6月4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窦茜茜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4,3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编号:临2025-024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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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