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国泰聚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聚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聚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5年8月21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可以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关于国泰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国泰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24853,C类:024854)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4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5年8月1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25年8月22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后的募集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8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3、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等媒介查询本基金的发行文件,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关于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8月21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现就此次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提示如下:

本基金第二十二个封闭期为2025年5月22日(含)起至2025年8月21日(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8月22日(含)起至2025年8月28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2025年8月29日(含)起至2025年11月30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二十三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标普5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交易代码:15961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8月22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本基金于2025年7月28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