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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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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8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此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十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标准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外部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位于东营区西二路468号101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向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40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人简历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徐峰,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江苏苏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近五年历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鲁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鲁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6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魏东海,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山东济宁人,中共党员,EMBA,中级会计师。曾任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2月17日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3月4日起任公司董事。

刘冉,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近五年至今任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每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乐渊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隆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9日起任公司外部董事。

张志红,女,汉族,1970年8月出生,山东潍坊人,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教授。近五年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孟庆春,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山东济阳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省教学名师。曾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山东省高等学校社会超网络计算与决策模拟重点实验室主任、山东省高等学校数智管理与决策模拟文科实验室(A类)主任,兼任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乾,男,汉族,1988年3月出生,山东青岛人,工商管理硕士,国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工业互联网高级工程师、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标准化领域专家,山东省青联委员。近五年曾任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长、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IO。现任山东智行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5-03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6,864,83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0,066,5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00,998.8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99,063,834.3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5-03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二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1.新开门店情况:二季度新开门店1家。

2.关闭门店情况:二季度关闭门店2家。

公司超市黑龙江大庆店于2025年4月闭店,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取得方式为租赁,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团结汽配城A-12号楼;黑河店于2025年4月闭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取得方式为租赁,地址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北国明珠一期。

3.拟增加门店情况:三季度拟新开门店1家。

二、2025年第二季度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地区

2.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

注: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拟增加门店情况为公司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5-03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2025-03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同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累计不低于公司目前总股本(520,066,589股)的1%且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商业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商业集团《关于增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