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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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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春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上述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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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新增、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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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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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51,772,031.38元对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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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中包含,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终止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1,187.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20年9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其在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8月,公司会同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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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6.80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万元;本公司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2年8月已注销,截至注销日该账户包含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减免的发行费用合计41.51万元。项目节余及利息已经转入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115926029300428638)。
注2:2022年8月公司注销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15926029300519670、11159260293005205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5,526.7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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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一中的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提取及其相应的存储仓库,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中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购买中药生产技术以及后续研发、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等,项目实施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和东科制药。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5)项目五中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字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6)项目六中的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主要用于布瓦西坦、罗沙司他、马来酸二甲茚定等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7)项目七中的新产品研发项目主要进行创新化学药、创新中成药、改良型创新药的研发,投资内容包括新产品临床前及临床、中试生产、申请上市等阶段的研发相关投入等。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逐笔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尚有54,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济川医学尚有1,2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本年度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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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在拟支付“产品研发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当天,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财务部按照核算的募投项目使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费用金额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募集资金账户按照实际核算金额打款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再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统一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