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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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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大立 公告编号:2025-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 、5月17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81%,过户价格为 6.65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2025年1月2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额外锁定期与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延长期届满后合并解锁,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合计50%,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2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

2、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经公司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2月6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6.2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公司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

2024年7月,公司收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人。2024年12月,继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完成了“某型光电系统研制合同”的签订,合同金额为7,100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的签订验证了公司在光电系统装备领域产业升级的成功突破,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项目现正按计划开展工作。

4、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与云洲智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25年5月,公司与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洲智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决定通过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双方在技术研发、资金资源、产业政策、人才储备等方面的独到优势,共同推动水上智能无人装备的快速发展。公司与云洲智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推动公司智能光电系统相关产品在无人船艇等水上智能无人装备领域的应用拓展,有效提升公司在光电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与盛航科技签订《投资协议》

2025年6月,公司与盛航(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科技”)签订《投资协议》,公司出资1,476万元,获得盛航科技10%的股权; 盛航科技深耕电子对抗领域并参与国防智能化建设,主要产品应用于低空安防、网电对抗等业务方向,典型产品如电磁反无人机系统与公司光电系统产品可实现技术互补,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7、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

2025年7月,公司与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鑫投资”)及各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浙江战兴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浙江战兴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目标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全体合伙人本次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出资比例为5%。公司本次参与共同投资设立基金,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省产业基金和各方的优势和资源,投资于符合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的关键领域,有助于进一步挖掘产业链上下游及横向优质企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惠民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大立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大立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5年1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2月6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16.2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月与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7 月15日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和 2020年 7月 31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

经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3.2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置换完毕。

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根据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根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上述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374.1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5,444.6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929.5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3,450.6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9,815.7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634.94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634.94万元全部用于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2,650.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4,787.7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7,862.76万元,主要系(1)本项目得到了相关政府补助资金支持;(2)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大幅加大了国产化设备采购比例。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3,318.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3,624.13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305.72万元,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本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2025年2月6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6.2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3,450.66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4,7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2]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34.94万元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4] “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5]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因项目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而结项,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暂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大立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产处置

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943.04 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7.66%。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淘汰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毁损无法继续满足生产、研发要求的资产,2025年半年度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8.46万元,主要为个别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及运输工具。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6.65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051.23万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损失金额为8.46万元,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2,934.58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943.0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